城鄉(xiāng)居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辦事指南
一、申請條件
(一)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城鄉(xiāng)老年人、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,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范圍:
1.無勞動能力;
2.無生活來源;
3.無法定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。
(二)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勞動能力:
1.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;
2.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;
3.殘疾等級為一、二、三級的智力、精神殘疾人;殘疾等級為一、二級的肢體殘疾、視力殘疾人。
二、需提交的證明材料
(一)申請人和法定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義務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;
(二)申請人一寸免冠照片(1張);
(三)勞動能力、生活來源、財產狀況以及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情況的書面聲明;
(四)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、完整的《承諾書》;
(五)殘疾人還應當提供第二代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》;
(六)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。
三、辦理程序
(一)申請。申請?zhí)乩藛T救助供養(yǎng),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提出書面申請,并填寫相關表格,按規(guī)定提交相關材料。本人申請有困難的,可以委托村(居)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。
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:申請人和法定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義務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;申請人一寸免冠照片;勞動能力、生活來源、財產狀況以及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情況的書面聲明;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、完整的承諾書;殘疾人還應當提供第二代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》;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。
(二)審核。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,通過入戶調查、鄰里訪問、信函索證、信息核對等方式,對申請人的經濟狀況、實際生活狀況以及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狀況等進行調查核實,并提出審核意見,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對擬確認為特困人員的,在申請人所在村(社區(qū))公示,公示期為7天。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應當及時予以確認。
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從確認之日下月起給予相應的救助供養(yǎng)待遇,并通過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在申請人所在村(社區(qū))公布。
四、辦理時間: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3:00-6:30(夏),2:30-6:00(冬),除法定節(jié)假日外
五、辦理機構:朝陽鎮(zhèn)民政所
六、咨詢查詢途徑:678799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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